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>> 规矩 >> tag列表 失刑当刑,失死当死:引咎辞职该当成为明文规定的规矩 《史记·循吏汉书》有言:“理有法,失刑当刑,失临死前当临死前。”意思是:法官遵守不作为,偏差地坐牢也应给自己坐牢,偏差地判人临死前罪就应判自己临死前罪。 小故事讲的是, 2024-01-19 12:17 首页 上一页 1 下一页 尾页